捐款典藏「感動生肖藝術品」辦法
歡迎個人及企業以捐款方式典藏「感動生肖藝術品」(每件新台幣 20 萬元),典藏認捐所得將全數資助基金會各項助學方案,基金會可開立正式收據作為年度綜合 / 營利所得稅扣抵之用,並長期於官網公佈歷年捐款人姓名及單位名稱。
捐款說明
個人捐贈
依中華民國「所得稅法」第 17 條規定,個人對於教育、文化、公益、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款總額,個人捐款最高可扣抵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;
企業捐贈
依中華民國「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」第 79 條規定,對於教育、文化、公益、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,合計以不超過所得百分之十為限,得列為當年度費用。
* 另依中華民國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」第 26 條規定,營利事業對於「購買由國內文化創意事業原創之產品或服務,並經由學校、機關、團體捐贈學生或弱勢團體」,或對於「偏遠地區舉辦之文化創意活動」之捐贈,其捐贈總額在一千萬元或所得額百分之十額度內,得列為當年度費用。
捐款典藏連絡人
學學文化創意基金會
02.8751.6898#199 陳小姐
foundation@xuexue.com.tw